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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尚义县信访局党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尚义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5-24 16:14:40 阅读量:289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信访局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4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信访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增强政治自觉,准确把握整改要求

县委巡察组向信访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党支部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解决“顽症”、“痼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严格落实县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主体责任

2023年4月10日,我局党支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就反馈的3方面23个具体问题一一归纳梳理,研究制定了《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及责任清单,将巡察反馈问题落实到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

4月2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查找自身及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效

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对现有相关工作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定制度2项,完善制度4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支部反馈的3方面2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治建设方面有差距。

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不学习、不传达。如近年来未召开相关会议,没有相关的学习安排及学习笔记。

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三是保密工作重视不够。如保密文件与市县来文混放,保密工作与规定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对于此反馈问题,我局深刻地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在整改过程中,我们针对每个具体问题,一边整改,一边深刻反思产生问题的根源,为今后的工作指明方向。

针对问题我局召开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会上全面梳理了中央、省、市、县重要文件,并进行了传达,对重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形成本单位例会制度,要求每周五下午对重点工作、指示、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同时制定了关于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方面的制度,要求信访局全体工作人员加强保密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

问题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不到位,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督查、督办落实重点信访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社会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方面,未能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我局主要领导召集全局工作人员在党员大会上对反馈问题逐一进行深刻剖析,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规范落实信访督查专员工作制,做好重点信访案件的跟踪督办工作,按照要求已配备督查专员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督查专员工作制度,明确督查工作范围,信访案件结案标准等;二是充分发挥联席办职能作用,在信访案件登记、受理、交办、督办、重要信访信息报送、重复信访治理、矛盾隐患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稳控等方面,扎实做好工作,切实发挥联席办在指导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方面发挥作用;三是继续开展《信访条例》宣传工作,为持续改善信访秩序,维护信访稳定,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问题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短板。

一是单位领导干部职责分工不合理,易出现相互扯皮延误工作的问题。

二是履行主管领导指导职责不到位,在2020年出现多次采购一次结算,支付办公用品等合计金额17698元,未附每次原始取货签字单,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三是对于本单位相关的业务合同产生的风险不够重视。主要表现:①2021年支出差旅费租车合同三笔金额分别为1万元、5500元、3000元,支出通讯服务费待续合同金额1万元,乙方法人未签字无签署日期;②2022年支出会计核算服务费2000元、支出通讯服务费金额3000元,甲方或甲乙双方法人均未签字且未签署合同日期。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一是召开局务会,对全局工作进行研究,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工作重新细化分工,支部书记就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短板的问题在局务会上进行分析解剖,避免因分工不合理出现相互扯皮推诿的情况。会上针对财务问题要求相关人员立行立改,细化工作制度,规范报销程序,绝不发生类似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再次完善了财务制度,针对巡察问题写出情况说明,并严格按照财政制度执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问题1: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有差距。存在学风文风会风不实的情况,如①对第十一届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资料不严谨;②会议记录未分类别整理,长期使用活页纸记录;③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中出现“存瑞精神”“英雄故事”字样,存在抄袭照搬现象。

整改情况:针对整改资料不严谨的情况,我局开始全面自查自纠,对以前的资料进行完善,不妥的地方进行改正;就会议记录未分类别整理,使用活页的问题,立即按类别定制了会议记录本,安排专人进行分类记录;就照抄照般、网络抄袭问题,局务会上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问题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方面不强。存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少,对基层一线情况掌握不全面,对全县信访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够。

整改情况:2022年我局设督查专员,在以后的信访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内设督查专员作用,制定了信访督查工作制度,加强督查调研工作。

问题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方面不够严。

一是支出会议费有漏洞。2020.11.8#、2021.11.22#支付政府招待所会议费13340元(两笔支出)无合理有效结算清单。

二是陪客人数超标或接待标准超标。2022年列支招待费6860元,审批单无陪客人数,不符合(尚办发[2017]53号《尚义县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10人以内陪客3人的要求。

整改情况:针对陪客人数超标和审批单无陪客人数的情况,我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其以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于招待所会议费用无结算清单的情况,在招待结束后由经办人整理相关发票进行报销,不能及时报销的经办人写出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问题4:在资产采购和资金管理方面审批不够严格。

一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如在2020年采购密码柜时,没有做到“货比三家”。

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如2021年支出电子防盗门5200元,未入固定资产账,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不严格,如①2021年-2022年报销差旅费、2021年和2022年预付北京昌浩商务连锁酒店有限公司等单位金额130080元,均无单位负责人审批;②2020年尚义到北京出差1天,报销2天补助200元,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不规范,不符合逻辑。

四是结算支付不合规,2020年-2022年日常采购办公用品等金额分别是1500元、2000元、2295元、784元共计6529元,结算资金未支付销售方而直接支付经办人。

整改情况:针对“未做到货比三家”和“防盗门未入固定资产账”的情况,根据原财政制度的要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货比三家”,后财政局对家具类产品的政府采购不再要求“货比三家”;门窗等设施属于房屋固定资产的附属产品,他们的更换、维修等费用只能通过维修报销,无法入固定资产账。

以上财务问题我局立行立改,细化工作制度,规范报销程序,绝不发生类似情况。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问题1: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相对欠缺。

一是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差距;表现在2021年预付石家庄伯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3万元,未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未严格执行信访局党支部议事规则第九条“局机关单笔5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集体研究”的规定。

二是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①2021年11月4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1名预备党员转正事宜,2022年11月14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2名转正事宜,连续两次研究同一名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程序不规范;②发展党员资料缺失,单位无存根。

三是《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①2020年、2021年入党申请人名册记录不完整,张某某列为积极分子时间不一致;②《党支部工作手册》有涂改,记录人为非党人员,记录人随意更换。

四是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①2020年与2022年党支部工作要点内容完全相同,工作要点中无业务工作内容,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不够;②2021年度党支部无年度工作总结,2020年至2022年均无年度考评结果。

五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搞形式、走过场: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中相互批评不深刻、简单化、形式化;②2020年、2021年组织生活会无谈心谈话记录和问题台账等资料;③支部党员大会实到人数与签名人数不符,与会党员名单中出现了非本支部党员签名,会议地点为红土梁镇;④2021年1月8日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名预备党员被评为合格等次;⑤2020年至2022年三个年度党课教育活动均只开展了2次;⑥支部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中与会党员签字存在代签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差距的问题,我局早于2019年通过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外常驻值班(包括北京、石家庄、张家口等)需通过对公账户打款”,同时进一步细化财务报销制定。

经核查相关档案资料,两名同志于2020年11月3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1年11月3日预备期满,我支部在2021年11月4日召开党员支部大会讨论两位同志的党员转正事宜,并一致同意两位同志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张某某同志于2019年9月20日递交入党申请书,2020年4月20日被确定为积极分子,而在该年度的支部手册记录中,该同志被确定积极分子的时间记录为5月,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的记录错误属时任支部委员同志的工作失误导致。

关于我支部手册中支部党员大会实到人数与签名人数不符,与会党员名单中出现了非本支部党员签名,会议地点为红土梁镇的问题,实际情况为:2021年7月1日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支部书记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分别到八道沟镇党团教育基地和尚义红色记忆展博馆进行了参观学习活动,参观学习后又到我局帮扶的红土梁镇红土梁村进行慰问,在该村召开支部党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签名中非支部党员人员为红土梁村委会成员。

上述问题,充分暴露出我支部在贯彻执行支部工作条例中的组织涣散、执行不力、作风不严、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等问题。对此,我支部于5月26日召开加强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会上重点研究了巡察组反馈的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批评,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研究了加强党建工作的相关工作措施。

问题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短板,在机关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存在不足:①由本单位借到桥东区宣传部、财政局2人无手续;②由小蒜沟镇、下马圈乡、套里庄医院借入的3人无手续。

整改情况:对于外借的两名同志,我局领导同其进行谈话后,已回我单位上班;关于三人借入的问题,其中两名同志为我单位抽调乡镇和部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学习锻炼的人员,另一名同志已结束学习锻炼回原单位上班。

问题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不够有力

一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未针对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表现在2020年-2022年三个年度均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档案资料,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二是对巡察、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边改边犯,表现在市委第九巡察组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1月11日对信访局党支部进行了提级巡察,指出信访局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建工作方面存在问题。截至目前,仍存在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档案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与纪委查实,我单位党费廉政建设档案,均移交至纪委相关科室,我单位无存根,现已与纪委查找到原档案并复印存档,以后我单位上报此类文件的同时会做好留存工作。针对此问题,我局时刻将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落实,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档案。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抓好初信初访,着力解决重信重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立足标本兼治,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的各项制虔,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到按章办事。在党建工作方面,将加强学习,强化日常督导,增强责任意识;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将增强主体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业务工作方面,将坚决抓好落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3-4327497;电子邮箱:syxxfj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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