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共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5个,其中,综合派驻 4家,单独派驻1家,监督覆盖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及其他组织45家.
1.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信访局、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党校、县国家档案馆、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15家单位。
2.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县工商联、县红十字会、县国教办等10家单位。
3.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科协等10家单位。
4.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残联等9家单位。
5.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县公安局。
职责:
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县纪委监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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